主办单位:
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江西省文明办 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江西省文联 承办单位: 江西电视台 江西音乐家协会 江西文明网 1、参赛资格:面向全社会,报名者需自行解决参赛作品的演唱及相关著作权事宜。 2、参赛作品:凡创作于200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1日期间的儿童歌曲、童谣均可报名参赛。作品时长限定在4分钟以内(含4分钟)。 3、演唱要求:演唱者年龄限于17周岁以下(含17周岁,即:1993年8月28日以后出生者)。歌曲的演唱方法不限(美声、通俗、原生态等唱法均可)、演唱形式不限(独唱、重唱、合唱、表演唱、乐队组合等形式均可)。 大赛将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作品、优秀演唱奖和组织工作奖若干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同时,将推荐前10名获奖歌曲参加中央电视台2010年全国儿童歌曲大奖赛。 1、初选(4月30日至5月23日):大赛初选阶段的工作由各设区市统一组织,各设区市须选出至少5首歌曲参加大赛复评,并于5月23日前将推荐作品统一上传至江西文明网(www.losvereda.com)大赛专题页面,作品格式应为mp3或wma音频格式,并将词曲及填写完整的初评报名表发至jstn61@163.com。 2、复评(5月23日至30日):大赛组委会将组织对各设区市推荐的歌曲进行评审、筛选,并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,选出30首作品进入复、决赛。 3、复、决赛(6月4日-6日):30首入围歌曲将分6场进行复、决赛选拔,复、决赛及总决赛暨颁奖晚会均在江西电视台举行。届时,江西电视台将对大赛和晚会进行全程录制播出。 |